盐城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拟对凤凰汇·紫园项目单元门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招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发包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凤凰汇·紫园项目单元门采购及安装工程
2、工程规模:本项目造价约 58.9万元。
3、发包内容: 凤凰汇·紫园项目单元门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维修及售后服务等,共24樘,具体工程量及要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4、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30日内完成除玻璃门扇外的所有工程安装,玻璃门待验收项目完成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成。(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所有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6、质量保修期:本项目设备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单元门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杜绝挂靠单位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三、投标保证金为: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伍仟元(¥ 5000 元)现金当场递交。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投标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密封,否则作废标处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
2、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密封装订,如不密封装订,招标文件不予收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4.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4.4 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5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6 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四、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
请投标人于2018年 8月16 日至2018年 8月 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座3AF,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六、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 标 人:盐城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66号凤凰汇广场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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