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心金库200KVA+500KVA临时用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中心金库200KVA+500KVA临时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海阔路北、吴抬路西、守正路东。
3、工程规模:盐城市中心金库200KVA+500KVA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总造价约44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情况,招标人保留部分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中标单位项目经理证书押存招标人处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 5000 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约定)。
六、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8年08月04日17:30前来参加报名,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代理单位联系(盐城市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联系人:王工,联系号码:0515-68606911)。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17352330333
2018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