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高教公寓幼儿园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高教公寓幼儿园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与世纪大道交界处。
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是所投空调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该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及(B)项要求,
(A)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是所投空调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该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B)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所选空调参考品牌为“格力”、“美的”、“海尔”、 “麦克维尔”。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其它品牌产品,此产品知名度、档次、质量、服务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招标人所推荐品牌,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后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书面方式确认同意。投标人未按推荐或认可的品牌设备投标,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请申请人于2018年07月02日18时00分前,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刘娟,联系号码:0515-89803566)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41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