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酒店公房及客房部分窗帘更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水城酒店公房及客房部分窗帘更换项目。
2、项目规模:纱窗帘190樘,遮光窗帘225樘,公区破损10樘窗帘,具体按实际需要数量为准。
3、工程地点:盐城市水城度假酒店。
4、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发包内容:水城酒店公房及客房部分窗帘更换。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厂商或供货商。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7年7月-2017年12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八、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8年05月26日17:30前来参加报名,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代理单位联系,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青年苑1号楼四楼,联系人:刘正楠,联系号码:18262399989)。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城投海盐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水城酒店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41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天元造价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刘正楠
联系电话:18262399989
2018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