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拆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中国海盐博物馆拆除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与世纪大道交界处。
3、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请申请人于2018年4月4日18时00分前,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刘娟,联系号码:0515-89803566)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41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