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公安局巡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工程已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盐发改审【2016】79号-关于特警实战训练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检测服务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巡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服务。
2、工程地点:建设地块共200亩,其中140亩位于步湖路以南,步凤路以北,五台山路以西,伍龙路以东,另60亩位于伍龙路以西,步凤路以南。
3、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4万㎡,具体以图纸为准。
4、检测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相关手续的备案。
注: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具体内容详见电子版图纸)。
5、质量标准: 检测内容、检测深度符合国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和评估结论且满足项目竣工验收的需要。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共为1个标段。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备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资质的独立法人,检测项目必须均通过计量认证。
2、外市检测机构投标前须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办理资质核验手续,资质核验合格的,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出具《跨地区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核验情况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组成员需专业配备齐全,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5、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检测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11、本工程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现金当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密封装订,如不密封装订,招标文件不予收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 标 人: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平安路9号、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联 系 人:纪跃、翟明轩 电 话:13705108999、0515-805014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紫薇广场C座7楼
联 系 人:尤鸿望 电 话:0515-88200316
电 子 邮 件:3109209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