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产业园飞灰填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填埋、大件垃圾拆解等项目 已获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盐城市静脉产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所属环评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垃圾焚烧飞灰填埋项目
规模及用地面积:主要接纳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和部分炉渣,使用年限不低于50年,近远期分别占地1.85ha和3.88ha。飞灰分区设计处理规模45吨/日(一期30吨/日),总投资约6177万元。
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填埋项目
规模及用地面积: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区包括1块建筑垃圾填埋区和1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调配区,计划服务15年以上,年处理150万吨建筑垃圾,近期分别占地2.42ha和1.2ha,远期分别占地4.61ha和2.72ha。产品方案:制砖30万吨/年,混凝土骨料100万吨/年,总投资约19881万元。
3、生活垃圾分类(大件垃圾拆解)生产项目
规模及用地面积:对城市生活垃圾中大件垃圾(家具类,不含家电)破碎及中转以及金属、玻璃、塑料、纸板和有害垃圾分选。分类生产区规模为330t/d,占地0.96ha,总投资约3158万元。
4、其他:本服务项目估算价为65万元。
二、招标范围和工作周期
1、招标内容与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问卷调查,发布公告,组织环境现状监测、编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协调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预审、专家评审、评估机构技术评审、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手续等一切工作,取得环境保护部门对三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配合做好环评验收等所有工作。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工作周期: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取得环境保护部门对该工程的环评批复文件。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环境影响评价有效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范围须包含社会区域类);并且须为非国家或者省级环保部门2016年度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限期内的单位(以环保部门公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诚信记录为准)。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类别为社会区域类)并具备高级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请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本项目所需基础资料均由投标人自行调查、收集,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考察(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联系,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保证金
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万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开户行账号:3200 1735 1360 5996 6999。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银行汇票原件,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csp.gov.cn/front/default.aspx)、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cctjt.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静脉产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翟工
联 系 电 话:0515-8050141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王俊
联 系 电 话 : 0515-68606911,1735233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