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香城世家住宅小区公建、居配用电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香城世家住宅小区公建、居配用电工程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城世家住宅小区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城投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江苏城投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香城世家住宅小区公建、居配用电工程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香城世家住宅小区公建、居配用电工程监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供电公司审核后的图纸进行监理,对主要设备进场验收和把关,配合供电部门的验收;按照香城世家小区开发的进度,分一、二、三期进行监理。监理的阶段范围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验收合格,直至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各项后期服务及配合和18项公建配套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2 监理服务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3建设地点:盐渎街道盐渎路南、神州路西。

2.4 工程规模:电力工程造价约  3000   万元。

2.5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7其他:

2.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2.7.2质量目标:本项目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7..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2.7.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2.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4.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注册专业为  电力  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注册专业为准,下同)。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4项目监理部其他成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分别为:所学专业为  电气类  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 名。

(2)现场监理员:至少 3 名。

注:如项目监理部成员相关证书在续期期间,投标时须提供原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下同)原件、网上续期截图或省级及以上续期批准部门的证明原件(如原证书须上交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省级及以上续期批准部门的章印、网上续期截图或省级及以上续期批准部门的证明原件),其资格方可有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现金当场递交。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投标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密封,否则作废标处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投标单位还须准备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评标现场确定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履约保证金,存于招标人处,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如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且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城投集团及相关公司的任何项目投标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密封装订,如不密封装订,招标文件不予收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

5.5.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5.5..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5.5.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5.5.4  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5.5.5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5..6  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19日至2018113日。

6.2获取方式: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至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盐都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三楼),联系人:刘溶溶,联系号码:1886198369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ycctjt.com/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8.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江苏城投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普春

联系电话:0515-8308218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刘溶溶

联系电话:1886198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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