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博园小区社区物管用房装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房博园小区社区物管用房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
3、工期:1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本项目造价约 15 万元,招标内容为房博园小区社区物管用房装修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地面铺设地砖、墙面涂料、一般水电安装等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情况,招标人保留部分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注:如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存于招标人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 / 。
4.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
4.4.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6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3000 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八、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7年09月28日18:00前来参加报名,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代理单位联系(盐城市青年中路青年苑1号楼4楼。联系人:刘工,联系号码:18262399989)。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房屋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41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刘正楠
联系电话:18262399989
2017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