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高教公寓商业综合体及沿街住宅楼宇亮化方案设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高教公寓商业综合体及沿街住宅楼宇亮化方案设计服务。
2 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与世纪大道交界处。
5 建设内容:高教公寓商业综合体及沿街住宅楼宇亮化概念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扩初)设计服务,主要包含:(1)沿道路建筑亮化整体规划及单体设计;(2)建筑外立面的亮化设计,预留广告位的照明设计;(3)商业综合体及临世纪大道侧(29#—33#楼)住宅。
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7 要求工期:14日内完成概念方案设计设计优化,14日内完方案深化(扩初)设计。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三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设计组主要组成人员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电气工程专业资格。
3其它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约定。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5000 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7年9月22日18:00前来参加报名,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刘娟,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41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