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拟对凤凰汇紫园外接电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招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发包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凤凰汇紫园外接电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发包内容: 凤凰汇紫园外接电工程设计服务:凤凰汇紫园外接电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3、工期要求:施工图设计周期为自中标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工作并送审,送审后10个日历天内必须通过供电公司审查。各项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确保设计图纸通过供电公司审查并盖章认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气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以学历证书为准)。
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杜绝挂靠单位投标。
4、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投标保证金为: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伍仟元(¥ 5000 元)现金当场递交。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投标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密封,否则作废标处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
2、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密封装订,如不密封装订,招标文件不予收理;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4.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4.4 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5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6 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四、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
请投标人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座3AF,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六、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 标 人:盐城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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