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项目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
3、时间要求:根据停车系统项目施工周期。
4、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发包内容:智能停车停车系统项目监理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信息化项目监理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请申请人于2016 年12月28日 16时 00分前凭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联系人:费伟军,联系号码:13901991223)购买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41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费伟军
联系电话:13901991223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