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集散中心拆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游客集散中心拆除工程。
2、工程地点:世纪大道以南、新园路以西(原大晶宫)。
3、计划工期:30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发包内容:现有5层楼建筑物拆除后仅留下原有框架结构梁、板、柱(电梯井道除外):厂房拆除;水箱拆除;东围墙及临搭建筑物拆除;车棚拆除;室外广告牌拆除;场地内废弃物处理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利到中标单位进行考察;
6、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0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八、请申请人于2016年12月2日18:00前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招标代理部。周丹丹:18762395599)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若投标人现场丈量的实际工作量与报价清单出入较大,须在开标前两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858007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刘溶溶
联系电话:1886198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