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瓢城记忆”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瓢城记忆”项目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消防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串场河与新洋港交汇口

2、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国家合格等级,并确保消防验收合格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盐城市“瓢城记忆”项目消防工程的施工。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招标人可根据建设需要对招标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清退中标单位,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有中标单位承担)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申请人均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三级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相应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更换且中标后必须亲自到现场管理。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书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供核对。

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将拒绝其参加本工程其投标报名。

四、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竞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五、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并于2014年7月 8日8:30时至2014年7月11日10: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4号,联系人:周雷明,联系电话:0515-83705608)后方可参加投标。

六、本项目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递交至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  皓                 联系人:周雷明

联系电话:18601509824           联系电话:15195177763

2014年7月  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完全理解在贵单位招标整个过程中都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我单位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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