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盐城市水岸人家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跃进河南、解放路西、八菱花园北地块商住楼项目立项的批复》(盐发改审【2012】85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且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供配电材料设备采安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盐城市水岸人家供配电工程材料设备采安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 盐城市跃进河南侧。
(3)项目规模: 总投资额约300万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
(6)要求工期: 3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
四、标段划分及主要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
盐城市水岸人家供配电工程材料设备(主要包含成套配电柜、电力电缆等)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实施上述招标内容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更好地提供售后服务,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在盐城须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地点或营业地点。
(2)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二级及以上资格(投标时须提供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1月—2014年6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注:南京、上海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本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形,可参照执行)。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项目组成员中须具有3名(含3名)以上通过供电公司2011年度安全资格规程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合格证书或供电公司考试部门出具的证明).
(4) 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诚信保证金等。
(6) 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八、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14年8月26日9时至2014年9月2日9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到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紫薇国际广场C座7F(人民南路科技馆东对面);联系电话:0515-88200316]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九、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十一、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515-88381181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3082019、0515-88197118。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二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投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皓 联系电话:0515-88580075
联系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770089996
地址:盐城市紫薇国际广场C座7F(人民南路科技馆东对面)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格式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代理人联系电话:
投标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2014年 月 日
格式二: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二O一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