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教公寓四期(25#~33#楼)化粪池工程施工招标预告

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教公寓四期(25#~33#楼)化粪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高教公寓四期(25#~33#楼)化粪池工程施工。

1.2   建设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以南,胜利河以北,盐城师范学院东侧高教公寓四期工地。

1.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造价约20万元。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1.6   工期要求:20日历天。

1.7   发包内容: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教公寓四期(25#~33#楼)化粪池工程施工,具体做法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施工资格(如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如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1.3 拟投标项目部成员【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执业资格证书。

1.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提供的货物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1.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 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552112:00前来参加投标,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周雷明,联系电话:15195177763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858007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周雷明

联系电话:1519517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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