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教公寓商业项目试桩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教公寓商业项目试桩工程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高教公寓商业项目试桩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与世纪大道交界处。

  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

  4、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5、发包内容:高教公寓商业项目试桩工程试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方案。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2万元。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建造师,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 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5年7月8日17:00前来报名,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858007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15950298580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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