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水岸人家绿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盐城市靓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水岸人家绿化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水岸人家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

  3、计划工期: 20个日历天。

  4、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绿化养护期为2年,绿化工程养护期从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5、发包内容:盐城市水岸人家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和项目现场要求。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4.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4.2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除项目经理,现场还须具有三名本单位有绿化管理经验的人员。

  4.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0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八、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5年11月17日18:00时前来参加报名,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周丹丹,联系电话:18762395599)。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靓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皓

  联系电话:0515-88580075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仇实

  联系电话:13851044541

  地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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