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城投商务楼食堂租赁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城投商务楼B座食堂租赁经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投商务楼食堂租赁经营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地点:盐城城投商务楼内。

  5、租赁经营期限:暂定 5 年,其中含免租期1年;中途不得解约,否则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承租保证金和实体担保。

  6、谈判文件:本项目谈判文件由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及合同格式、服务内容、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投标文件格式以及按通用条款 3.3、4.1 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组成。

  7、租赁期间,招标人有权寻找其他特色餐饮进驻商务楼食堂。

  8、中标单位须对招标人现有的厨房设备方案进行优化,并且只能在现有的方案上减少设备,如须增加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相关费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餐饮服务业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饮食行业三年以上的类似规模(不少于100人)经营管理经验或经营合作单位(如机关、学校、工厂等单位食堂)不少于1家(提供合作单位的相关证明,如承包协议);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本招租项目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转让与分包。

  4、投标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元整(现金),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本项目的承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提供100万元的实体资产担保,在签订合同前到位。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实体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八、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5年12月12日12:00时前来参加报名,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代理单位联系(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刘娟,联系号码:0515-89803566)。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任连璋

  联系人:顾  皓

  联系电话:0515-88580075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1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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