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城投商务楼非机动车车棚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城投商务楼非机动车车棚施工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盐城城投商务楼B座。
5、建设规模:车棚面积、规模按国投商务楼C楼标准执行,材料质量、档能、档次不得低于国投商务楼C楼标准。施工前设计图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施工,进场材料经招标人初步验收合方可使用。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保期:2年。设计方案参照国投商务楼C楼的车棚,施工质量不得低于国投商务楼C楼。
8、要求工期:20天。
9、招标范围:盐城市城投商务楼项目非机动车车棚的方案设计、制作、供应、运输、安装、焊接、照明插座、接电等施工的相关伴随服务,设计图纸须经招标人确认达到设计标准后方可按图施工。
10、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主要条款、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投标文件格式、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按通用条款 3.3、4.1 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组成。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投标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约定)。
七、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八、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16年3月22日18:00前来参加报名,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刘娟,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九、开标时间:2016年3月24日15:00时。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858007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15950298580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