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投集团智能立体停车楼概念性方案及深化设计征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投集团智能立体停车楼概念性方案及深化设计征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地点分为开放大道东侧水街地块、欧洲风情街人民路东侧地块。
3、项目规模:项目地块总面积约12900平方米,其中开放大道东侧水街地块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欧洲风情街人民路东侧地块用地面积9900平方米。
4、设计周期要求:中标后,接到招标人通知10天内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对方案进行优化。
5、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
6、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投集团智能立体停车楼概念性方案及深化设计。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须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智能立体停车楼工程的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投标报名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4月 15 日12:00前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造价二部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联系人:王伟、李纯东,联系电话:0515-68660498、85606511、13770036537)。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投智能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顾皓
联系电话:0515-8858007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伟、李纯东
联系电话:0515-68660498、85606511、13770036537
日期:2016年4月9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的投标活动,并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