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投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香江枫景名苑营销中心LED屏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香江枫景名苑营销中心LED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3.2供货地点:东仓路东、跃进河南侧地块。
3.3项目规模:造价约15万元。
3.4招标范围:香江枫景名苑营销中心LED屏采购、供应、运输、安装及其相关伴随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不锈钢包边(颜色由招标人现场定)、LED屏模组、接收卡、发送盒、播放器、音箱、控制线缆、视频处理器、电源箱、控制主机等由现状至安装调试完成能够正常使用所包含的所有内容;LED屏尺寸约为15.71m2,屏体采用室内P2.5全彩显示屏。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3.5工期要求: 25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3.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7质保期:1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
4.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日,则为2021 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②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现金、电汇、转账、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申请人于2021年8月30日8时30分-2021年9月3日18时,凭公司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楼805室】联系电话:13626222271,联系人:刘永杰)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江苏城投中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春丽
联系电话:0515-830821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永杰
联系电话:13626222271
202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