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盐城市2013~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盐城市2013~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1124503m2,总建筑面积2551418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47989m2。本项目共包括联合仓库、水岸人家、水泵厂安置小区、建兴建工安置小区、国园壹城、瓢城记忆、西城佳苑、港湾明珠、长坝安置小区、南林花苑、珠溪名苑、柏润花园、伍冈小区、福源新城、银都豪庭、盐馨花园共16个安置小区,分别位于盐城市老城区、城南新区、开发区和黄海经济区。盐城市老城区安置点9个,总建筑面积200556m2,其中住宅面积160706m2;城南新区安置点3个,总建筑面积591334m2,其中住宅面积473990m2;开发区安置点1个,总建筑面积92511m2,其中住宅面积74087m2;黄海经济区安置点3个,总建筑面积470410m2,其中住宅面积377977m2。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和物料运输、贮存过程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作业设备作业产生的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等。

  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洒水抑尘、封闭施工、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所路面整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以及工程管理和技术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影响;在施工辆场地设置沉淀池和隔油池、优化排水系统等措施使施工期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排入市政管网,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规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影响;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杜绝二次污染。本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而且,施工期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也随之消除。

  2、运营环期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地下车库尾气及厨房油烟,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内置排烟通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停车库内汽车尾气采用机械通风,汽车尾气捕集后经通风竖井引至地面排放。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配套的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基本无高噪音运行设备,且大部分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地下或室内,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及绿化隔离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活垃圾经收集桶收集后,每天固定安排专人及时清理,最终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入当地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置。

  3、外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盐馨花园东侧200m为双灯纸业有限公司,经测绘结果可知表盐馨花园小区不在双灯集团8万吨芦苇漂白浆技改项目的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该小区最东侧约30米在双灯集团年产8万吨原料结构调整技改项目的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为此本环评认为该小区最东侧宜退让30米,退让区内不宜建设住宅楼,宜建设绿化隔离带或地面停车位。,以减少双灯纸业大气污染物对本小区的影响。

  瓢城记忆北600m(联合仓库安置小区北1.2km)为盐城发电厂,该发电厂排放的烟尘、SO2、烟尘、NOx、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的要求。因此该发电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会改变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功能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16个安置小区中联合仓库、水泵厂安置小区、建兴建工安置小区、、国园壹城、港湾明珠、柏润花园、南林花苑小区等周边均有道路。为防止交通噪声对临近道路居民楼构成影响,本环评要求国园壹城小区最东侧退让30米,伍岗小区最南侧退让40米、港湾明珠最东侧退让20米,退让区内不宜建设住宅楼,可建设绿化带隔离或地面停车位。另外通过平面布局的调整来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沿路一侧用房的功能,使卧室、书房远离交通道路,而将厨房、卫生间、客厅等对声环境要求不高的活动区域设置在沿路一侧。本项目临路一侧住宅楼门窗采用建筑设计隔声专业的密闭式中空玻璃,旁边再种植草灌木等绿化带。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建设项目交通噪声对安置小区影响较小。

  三、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无人反对。因此,从环保的角度来说,在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公众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果对本建设项目存在任何建议或意见,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反馈到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5-88580221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6630192

  电子邮箱:zhangqin201409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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