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市城投集团”)是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一档企业。现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无不良诚信记录、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市国资委和市城投集团官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条件及工作程序等。
2.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 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2)岗位1-33,报名地点:城投商务楼3楼2号会议室(世纪大道19号),联系电话:0515-80501542。岗位34-38,报名地点:盐城市现代城市服务集团9楼915室(盐都区海阔路306号),联系电话:0515-81883915。
(3)报名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接受咨询。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党校系统的学历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登录盐城市城投集团官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告中《2025年盐城市城投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本人签名后纸质版提交(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国(境)外取得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4)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单独通知。
3.考核方式
岗位1-4,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核的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开考比例设置1:3,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设6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含笔试末位同分者,不足1:3比例按实际达合格线人数)。面试设70分为合格线,采用半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岗位5-38,采取二轮面试考核的办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开考比例设置1:3,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设70分为合格线,采用半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在第1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2轮面试人选(含面试末位同分者,不足1:3比例按实际达合格线人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第2轮面试分数排名,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4.考察和体检
经集团党委会研究,结合考核结果,按招录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察时着重审查拟聘用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程序中如有人员放弃,不设递补程序。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城投集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聘用人员设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试用期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首次签署聘用合同期1年。
7.薪资待遇
岗位1-29按集团薪酬体系执行;岗位30-38按各子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市国资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6661279,0515-80501548。
本招聘方案由城投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